环保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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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洪安边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信息公示(第二次)

尊敬的各位公众:

您们好!

受项目业主委托,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提的《秀山县洪安边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完成报告书初稿,为了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专家、组织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以便及时将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工程建设中去,确保景区的建设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使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此专门发布第次环境信息,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您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要

为了提升洪安古镇的档次形象,提高洪安古镇当地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外来游客的游览体验和感受,发展洪安旅游产业和加快场镇发展的需要。为了加快秀山县建设面向渝、湘、黔旅游业的需要,需要进一步完善洪安景区基础设施配套,促进其提档升级,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旅游接待设施、综合管网工程、景观灯饰工程和环卫工程,详见如下

道路工程:新建景区道路11.5公里(其中景区道路A(苏家湾至洪茶大桥)3公里,景区道路B(苏家湾至贵塘坝)3.5公里,步游道5公里),改造苏家湾至渝东南**门现有道路3.3公里,新建停车场10500平方米;

旅游接待设施:迎宾广场2000平方米,游客接待中心10000平方米;

综合管网工程:新建给排水管网11.8公里,新建电力管网16.8公里,现有道路综合管网下地改造3公里;

景观灯饰工程:新建绿化工程80000平方米,安装LED路灯800盏,新建灯饰工程约30000平方米;

环卫工程:垃圾回收站2个,垃圾箱50个,厕所4所。

本项目总投资95306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50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53%。建设期约36个月。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营地布设在征地范围内,不征占临时用地

 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宣传,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严禁捕猎野生动物、随意破坏植被,避免影响动物的栖息环境,使鸟兽及其它陆生脊椎动物有一个稳定的栖息地。施工尽量避开动物的活动高峰期,如每年的求偶期和繁殖期,实在不能避开的,尽量减少施工机械的使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时间,避开早晚动物的觅食期等。

 要求建设单位严格禁止将弃土弃渣丢弃到洪安河或周边冲沟,以避免污染洪安河水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的旱厕收集作农田灌溉用;本项目涉水建筑产生的污废水及泥浆经设置的临时简易沉淀池及泥浆收集池进行处理,泥浆经收集沉淀后做固废处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洪安。施工中加强管理,严禁废水超标外排或散排,以避免污染洪安河水质。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进度,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完善的截排水沟;临洪安河侧设挡土墙及沉砂池,*大限度地防止水土流失发生。

 合理选择施工工期,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合理选择施工工序,施工中挖、填应及时平衡,尽量作到开挖一段,及时回填一段,并及时清理多余覆土。施工完成后应尽快进行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及时搞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做到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

施工期结束后应对整个区域的废料、垃圾进行清理,保持整洁;

 加强景区生态环境恢复,尊重自然生态规律,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乡土树种为主,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生物多样性原则,植被恢复与培育绿化以乔木为主,乔、灌、草群落式配置。建立一个完整的绿化体系,绿化物种应首选本地植物,防止外来有害物种,体现本地植物地域区系特征及地方特色。

2)营运期

建立、完善清扫制度,坚持定时清扫,做好旅游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处理,作到日清日运,垃圾在景区内的停留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在景区内游人主要活动场所间隔放置外观与自然景观资源、景区主题协调的垃圾箱、筒如林间游旁的垃圾箱可制成仿竹、木外观形状等设施,有效收集客旅游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在各游览区入口处设立类似游客中心的设施,在介绍景区风光,旅游产品特色的同时讲解环保内容,增强游人环境保护意识;在游人主要活动场所及游适当位置树立提醒注意环保内容的标牌;在景点介绍、游人手册、综合画册、导游图及导游材料、门票和某些旅游商品的包装上印制提醒游人自觉保护景区生态环境加强对景区从业人员的环保宣传与教育;导游应景区环境保护规定列为对游客宣讲的内容之一。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

1)施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物料运输扬尘等。工程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具有随时间变化程度大,漂移距离近、影响距离和范围小等特点,其影响只限于施工期,随建设期的结束而停止,不会产生累积的污染影响。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施工区防尘洒水,可使施工粉尘量减少70%以上,施工扬尘污染距离可缩小至施工点周边2050m范围之内;施工单位应选用高效低耗的燃油设备,减少燃油废气的产排量;施工场地内严禁焚烧生活垃圾等;砂石料堆场采取篷布遮盖,加强物料表面湿度,减轻风力扬尘的产生量;装饰材料一定要选择环保型产品,并加强装饰施工过程中对有害污染物的去除措施,有效控制装饰材料对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272号)、《重庆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等相关要求,采取严格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各项大气污染物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外排,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营运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餐饮油烟:本项目为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餐饮服务,餐饮油烟产生量较小。经餐饮门店内设置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由专用烟道引至建筑超屋顶排放。

燃料废气:景区内燃料以天然气和电为主,均为清洁能源,符合相关规定。汽车尾气:本项目